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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

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19 点击量: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人社函〔2014834

 

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按照全省2014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教师、教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41231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41231,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10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

 

(二)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完成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论文论著成果数量核算方法、核心期刊或中小学学术报刊范围、科研项目成果定义及材料、民办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教师职称晋升要求、评审学科设置、单位推荐评审过程中的公示及答辩工作要求、评审收费标准、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委托评审函要求、申报人报批表及数据、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评审表》适用范围及制作要求等继续执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应规定。

三、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升格或合并重组为高等学校后,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继续任教的原专任教师,可申请同级转换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原任高级讲师人员转换为副教授后,要实际任职至少满3年,并同时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晋升教授职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各院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实施。

五、除具有相关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可自主审定其本校教师职称外,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讲师、副教授、教授)晋升统一由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其余未经授权评审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不予认可。

六、评审材料由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负责统一报送(未注明数量要求的只需报送1份即可),包括:

(一)单位推荐材料。

12014年评审推荐工作报告文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或委托评审函。

3.《自有职称评审权通过结果备案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一式三份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库文件。

5. 申报人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人个人材料。

包括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制作的pdf格式参评材料文档和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与个人电子化资质类文件材料一一对应,并经单位盖鲜章审核确认);除将规定份数的评审表使用燕尾夹独立装夹外,还应将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装订后放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申报人须将各大类业绩成果内容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分别进行排序;专著须提交第一次印刷本。

对于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认证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鲜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第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第一主编(作)者签署的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第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其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申报人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电子化材料及纸质复印件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出现审查失误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单位以后的职称评审权和评议推荐权。

八、各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凡遇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于1031日前正式报告省教育厅职改办,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内设机构栏目教师工作处页面(地址为:http://snedu.gov.cn/about/zncs/szysfjyc.html)提供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表格和单位职称报批录入系统下载服务。

十、上报评审材料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为便于工作,每单位评审材料只接收一次,补报或逾期不予受理。

人:黄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29—88668696

 

附件:《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

 

20141010
附件

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一、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成本,凡向省教育厅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申请晋升职称人员,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

二、电子化材料的基本方法:

将参评材料按A4幅面、150DPI150像素点每英寸)、彩色模式清晰扫描为PDF格式文档或JPEG格式图片后使用软件工具按页码顺序将图片转换为PDF格式文档提交评审,扫描时请适当设置质量系数使每页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8页的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应使用与纸质成果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申报人可在PDF文档中自主添加“职称评审材料”字样水印及使用禁止复制、禁止转码识别功能等版权保护措施,并在提交上报前作好PDF文档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每名申报人材料独立使用以“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的文件夹存储,如“中文学科教授XX大学张某某”。

三、电子化材料文件构成及命名规则:

(一)评审表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评审表.pdf”,如“中文学科教授XX大学张某某评审表.pdf”;要求评审表填写规范,有关公示与各级推荐上报意见、签署印鉴齐全,电子文档与报送的评审表纸质件一致。

(二)资质类文件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资质.pdf”;要求内容顺序依次为资质文件目录、有效身份证明、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职称外语成绩证书及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的免试条件证明)、继续教育等材料。

(三)论文论著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论文论著.pdf”;文档页面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其封面、检索检测证明材料、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

(四)科学研究项目成果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科研项目.pdf”;文档页面依次为科研项目成果目录,逐项成果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结题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本人承担项目任务相应完成的文字性佐证成果,资助经费凭证)。

(五)业务奖励、专利成果PDF文档。

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院校名称+姓名+奖项专利.pdf”;文档页面依次为奖项专利成果目录,逐项成果的证书或批文。

 

上一条: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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